余欢在回答和不回答之间犹豫,回答吧,他已经跟明生闹掰了,而且他开了个头,明生肯定蹬鼻子上脸,说一大串。

    不回答吧,也没必要,因为这个太简单了,只需要‘嗯’一声就好。

    余欢最后还是吭了一声。

    明生哈哈大笑,“还是老样子啊,惜字如金。”

    余欢不爱说话是老毛病,从他刚来杂役处,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注意到了。

    凭他这张脸,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,整个寝屋六个人五个都说上话了,只有余欢没有。

    这对一个健谈且自来熟的人来说是个打击,明生起了好奇心,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谈上。

    尝试了几次,比如拿起他的鸳鸯结猛夸了一通,一般人对这个最没有抵抗了,谁都喜欢夸自己的话,但是人家愣是不动如山。

    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故意越线,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,人家也只是给他踹回来,依旧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他是个越战越勇的人,越发积极寻找机会,来了三五天,终于叫他逮着了,好心帮着收衣裳,总不会还臭着脸吧?

    事实证明还真可以。

    当时生了几天闷气,寻思着这石头一样的人,谁爱跟他交朋友谁去吧,反正他不会。

    后来才发现这厮面冷心热,每次都默默给他留窗留灯。

    他其实一点不笨,相反,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,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,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。

    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,吃了亏,他很吃教训,有过一次之后,便不会犯第二次。

    杂役处的环境恶劣,也意味着好人很少,一个寝屋六个人,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。

    总是不说话,他一个人说,他也是十分嫌弃的,奈何同寝里没有旁人,只能凑合了。

    要不然就要出寝屋找别人,商量着找地方偷摸烤鸡酿酒,偶尔也会凑钱买个什么,大家分着吃。

    比如应季的水果,干果,一个人买不起,几个人凑钱可以买一袋子,然后每个人几个分掉,他经常这么干,有几个吃货好友,可惜离的太远,没被分到一起。

    近的就隔壁床位一个,纵然再不满意,也要凑合着用,大概是凑合的时间太久,竟凑合出了感情。

    余欢不爱说话,但是他每次都会背地里帮他,一些小细节上,比如上茅房时突然发现自己没带纸,一般人肯定要慌,他不会,因为喊一声余欢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