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吃的时候没什么感觉,只觉得好吃,但也不会太特别,毕竟天天吃,早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一旦离开之后吃到了长穗宫的饭,才发现长锦宫的手艺真是一绝。

    他以为是长穗宫的伙食不太好,当时也没有在意,等出了宫,赚了钱,有花不完的银子,无论哪个酒楼都可以随便进,随便点,吃遍了京城的美食,依旧没找到记忆里的味道。

    明明就是很简单的一道菜,将鱼煎到两面金黄,没什么特别的,为什么会那么好吃呢?

    他捅了捅余欢,“你吃过没有?”

    余欢懒得理他,眼一闭,心安理得在他背上闭目养神。

    “你肯定没吃过对不对?”明生哈哈大笑,“你这个臭脾气,谁受得了你啊?”

    想跟余欢交好,首先得耐下寂寞和尴尬,否则你这边涛涛流水一般,他那边可能会眼都不睁,十分气人了。

    “余欢哥哥好像不喜欢吃鱼。”古扉给他正名,“有一次我端了鱼出去,又原样塞了回来,后来我就没塞过了。”

    明生点头,“我就知道,这家伙死板的很。”

    三人边走边聊,很快到了长锦宫,余欢有钥匙,古扉也有,打开门,先找了一套衣裳让余欢换上,然后老实躺在床上等治疗。

    古扉去拿药,他因为经常受伤,花溪什么都备了一点,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井水,古扉自己也有那么点经验,擦伤抹什么药,伤风喝什么药,不过他不爱用那些,无论得什么病,受什么伤,都用井水。

    这次也不例外,井水拿了好几瓶,其它的就拿了金疮药,还是很久之前买的,瓶口上落了灰。

    古扉擦了擦,将药瓶子一股脑抱在怀里,然后放在床上,“用井水清洗一遍,然后再上金疮药。”

    其实原先在空间里泡了大半个时辰,伤口已经不流血的,但是出来之后被雨淋到,加上走路,又有血渗出来。

    余欢的伤重,先给余欢处理,明生让他也把身上擦擦,然后趴在床上,有什么事喊一声便是。

    他是三个里面唯一一个完好的,因为对房间不熟悉,古扉的药瓶也没有贴字,先前才会让古扉自己拿,现在药和纱布到齐,明生熟练的清洗,倒上药粉,包扎,一气呵成。

    余欢有些意外的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你们在成长,难道我就没有吗?”明生拍了余欢屁股一下,示意他包好了就让开,别占位子,余欢挪了挪,古扉自动补了缺位,“我在宫外救了一些江湖上的剑客,他们经常受伤,以前店小的时候请不起人,都是我给他们包扎的。”

    余欢嗤笑一声,“滥好人。”

    他经常这样,明生没有在意,只伸出手又打了他屁股一下,“你当初不也因为我滥好人才结交的?”